按照农业部、财政部以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制定的《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管理办法》(农机发[2005]7号)的规定,农业部组织实施了《2009-2011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评审工作,形成了《2009-2011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公示稿)。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稿中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有异议(包括企业资质、是否有集中而未能妥善处理的质量投诉、存在知识产权争议、公示稿中的文字错误等),可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质量监督处反映。所反映的问题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反映人需注明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明磊、祁福长 传真电话:010-87380250 电子邮件: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6号 邮政编码:100122 附件:《2009-2011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公示稿)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二○○八年十二月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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